他都在利用我

前幾天跟一位朋友聊天,他說最近心情不太好,因為一位交往多年的朋友的某些作為讓他有被利用的感覺,然後他進一步的回想才猛然警覺到其實這位友人過去也曾多次將一些自己用不到的東西轉賣給他,當時他也不在意,現在才發覺該朋友好像一直在佔他的便宜,因此心裡有被傷害的感覺。

人與人的交往互動有一些像是互利互惠原則和尊重原則要遵守,如果不遵守,或許短時間別人沒察覺,但久了之後,如果被對方發現,對彼此的友誼都是很大的傷害。

工具價值與內在價值

《問世間錢是何物》一文中有談到金錢只有幫助我們去實現其他目的工具價值而沒有本身的內在價值,同時在舉例中有提到像是「工程師」也是僅僅具備工具價值而沒有內在價值。但在《認同與接納》一文中我又提到人單單因為他的存在就有價值,因此說「我存在、我有價值」。這兩者間是否存在著矛盾呢?

德國哲學家康德談到倫理學時提出要「把每一個人當作目的來尊重,而絕不僅僅把他當作手段來利用」應該是對此問題的很好解答。

「人是目的」是指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尊嚴和價值,不僅因為他們對我們有用,而是因為他們本身就是有價值的存在。每個人都應該被視為一個獨立的、有尊嚴的個體,而不是只是為了我們的利益而存在。

「不是手段」是指我們不應該把別人當作只是達成我們目的的工具,而是應該尊重他們的自主性和人性,不侵犯他們的權利,並確保我們的行為不會剝奪他們的尊嚴。

工程師是一個人的某種角色,不同的角色會有不同的功能,當事人透過做些事情去發揮功能、扮演好角色,這是I do的觀念:因為我做了某些事情,因而被認同、接納、尊重。

一個人會扮演多種角色、發揮多種功能,但是當我們把這些角色、功能一一卸除,單單剩下這個「人」的時候,他仍然是有價值、有尊嚴的,這是I am的觀念:「我存在、我有價值」。

台灣是一個充滿人情味的地方,以搭大眾運輸為例,常常會看到許多乘客在下車時會跟司機點頭或說聲謝謝,這就是對人的尊重。公車是幫助我們抵達要去的地方的工具,司機是駕駛交通工具的人,以功能性而言,他與交通工具一樣是運輸功能,但他又是個人,所以我們會對這個人予以尊重、說聲謝謝,而不會只把他當作是一個工具而視若無睹。

提高你的可被利用性

《認同與接納》中還有提到雖然存在本身就有價值,因此我們可以不用透過他人的認同與接納去達到自我認同與接納,但我們還是可以透過服務千萬人、百十人或一人去發揮影響力,得到別人的認同與接納。所以在職場和人際關係上,我們甚至希望可以提高個人的可被利用性、可被利用的價值,但我們還是無法忍受那種「狡兔死、走狗烹」,被人用完即丟的純利用價值,總是希望對方因為我的付出而在將來有相對的回應,或者至少應該有適度的尊重,因此才會有一開始說的互利互惠原則和尊重原則。

互相利用

我們常用「投桃報李」去形容人際交往上的禮尚往來,其實這樣的互動並不限定在實質物品上,更多時候是在互相幫補、互相扶持上,或者是所謂的互相利用上,這裡秉持的是公平原則。聖經中有「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的經文,因為我們不想被不公平地對待,所以我們也不應該不公平地對待他人。當失去了公平對等的關係時,某一方就會有被占便宜或被利用的感覺。

愛人如己

為了避免讓對方覺得不舒服,但自己也不想吃虧,有人在這些事情上就會表現的斤斤計較,這樣的人際關係也著實辛苦。耶穌用了遠高於公平原則的「愛人如己」這句話來告訴我們人際關係的處理方式,當有了愛,公平不公平似乎就沒那麼在乎了。這也不是用「吃虧就是占便宜」來自我安慰或期許有一天會有好報,可能就真的是吃虧了,但基於愛的緣故也就不計較了。

互相尊重

有些人際互動可能像是搭公車與司機的短暫瞬間,根本談不到甚麼公平的互利互惠原則,但對人的尊重還是始終存在著:我尊重你就是僅僅因為你是一個「人」,這就是康德所講的「把每一個人當作目的來尊重,而絕不僅僅把他當作手段來利用」。當我們有這樣的態度時,在人際關係上就往前跨一大步了;當整個社會都有著這樣的態度時,就會是一個祥和的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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